會員服務條款
Terms and Conditions
一、會員認知與同意條款
(一) 歡迎您加入成為CLCedu.fun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會員,本網站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係由加利福尼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建置提供。本服務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會員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所有使用者(以下簡稱會員)的利益,並構成會員與會員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契約,使用者完成會員註冊手續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會員服務條款的所有約定。
(二) 您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您的意思表示得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例如您於各項服務與功能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均視為您正式之意思表示。
(三)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則您必須告知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使其詳閱、瞭解本會員服務條款內容,並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方得註冊為會員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會員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四) 如您不同意本會員服務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
二、會員的註冊義務
為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一) 依本服務註冊流程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確及完整的資料,並維持、更新該資料,確保其為正確。
(二) 若您提供任何不完整或不實的資料,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三) 會員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僅供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合用。如有違反,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三、會員帳號、密碼安全
(一) 會員的密碼或帳號如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會員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二) 本公司若知悉會員之帳號密碼確係遭他人冒用時,將立即暫停該帳號之使用。
(三) 如會員自行洩漏、公開或散佈自己的個人資料、密碼或付款資料,使第三人獲知而有機會使用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公司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登入使用本服務之措施。
四、隱私權保護
(一) 為保護您的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本公司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二) 個人資料之收集及使用
- 您同意本公司得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以便在本公司經營範圍內執行會員事務包括但不限會員管理、行銷、內部統計調查與分析、銷售產品及配運等,且在會員期間屆滿後本公司仍得在經營管理所需之法定期間內保存您的資料。
- 您享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相關權利如下: (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除。
- 本公司可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寄送公司相關資料或服務,包括新產品及最近促銷活動。
(三) 其他關於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保護與規範,請參照本公司「隱私權政策」。
五、智慧財產權保護
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程式及網站上所有內容及相關課程或教材資料,均由本公司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任何人不得逕自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等為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否則本公司依法追究該人員相關之一切法律責任。
六、會員使用規範與義務
除遵守本服務條款約定外,會員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一) 上傳、張貼或公布任何不實、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違背公序良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二) 上傳、張貼或公布任何含有電腦病毒或任何對電腦軟、硬體產生中斷、破壞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碼或資料或以任何方式侵入、破壞本服務之任何系統,或藉由本服務為任何侵害或破壞行為。
(三)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四) 經常性非因商品瑕疵因素退貨行為。
(五)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七、會員電子報及退訂閱政策
會員同意本網站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如會員收到訊息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本網站將停止繼續發送。
八、訂購相關規定
(一) 商品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之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條件及說明等,亦為契約之一部分。
(二) 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時,於本公司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本公司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
(三) 訂單成立後請於指定天數內付款完成,訂單失敗後視為無效訂單。
(四) 購買後第一次教材配送到貨時間約7-10個工作天;其餘各期配送時間請參考本網站公告。
(五) 商品配送若達兩次無法送達或經約定期限通知領取而未領取,且無法取得聯繫者,視為您同意拋棄商品並負擔運費及相關衍生費用,事後亦不得要求商品或退款、損害賠償。
(六) 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本公司之因素而延遲配送商品,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九、退換貨說明
(一) 退費辦法
凡網路購買課程者,依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商品屬於準則第二條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消費者對課程內容有異議,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
- 消費者一經付款完成,首次收到書面教材或收到課程連結起7日內(以日曆天計算)且未觀看任何課程單元者,得辦理全額退費。但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含物流費),以商品售價15%為計,超過1000元,則以1000元為計。
- 消費者一經付款完成,首次收到書面教材或收到課程連結起7日內或超過7日(以日曆天計算),且觀看課程單元未達課程總單元數之1/3者,始終止契約,得申請退還應付總金額1/2。
- 消費者一經付款完成,首次收到書面教材或收到課程連結起超過30日(以日曆天計算),或觀看課程單元已達課程總單元數1/3者,始終止契約,全額不予退還。
- 書籍與教材已使用者,本公司有權於退費金額中以定價計算一併扣除。
- 消費者一經付款完成,取得課程連結,即可開始觀看課程全部單元,因此請於付款前審慎評估欲訂購的課程是否符合需求。
(二) 瑕疵換貨
每期收貨時,請立即核對寄送清單,如有缺漏、瑕疵等問題,請立即聯繫本公司處理,如逾7日,則不受理退換、補寄。如因使用者個人因素所造成之折損、破損、遺失,不受理退換、補寄。
十、服務之暫停、中斷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維修或本網站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十一、賠償責任之限制
本公司對於會員使用各項服務、或無法使用各項服務所致生之任何損害,不負賠償責任。若會員使用之服務係有對價者,且非第十條之情形,且屬可歸責本公司之事由,除另有法律規定,本公司僅於會員所付之對價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十二、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會員除應遵守本會員服務條款外,有未約定之事項,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處理。如有發生爭議,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